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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文化遗产法律保护讲座 研究国际趋势保护非遗文化

发布日期:2017-11-17    发布人:管理员    访问次数:

(人文记者团讯 文字记者 李思宇 摄影记者 陈霞 文字编辑 雷成龙 图片编辑 许丙锌)2017年11月16日晚,由来自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副教授、法学博士刘丽娜老师在人文楼201为人文学部的学子们带来了一场关于《水下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国际趋势与前沿》的讲座。

参加此次讲座的有华中科技大学教师焦洪涛,我校法学系芦波、秦梅玉、张宇庆以及法律协会、非遗学社、国际交流事务协会的学生代表们。

刘丽娜首先从一个叫做Michael Hatcher偷盗者的故事引入到了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向大家阐述了我国的水下文化遗产研究的新发展,在水下文化遗产方面向大家举了几个例子,比如千岛湖水库下的古城。刘丽娜说:“在水遗方面我国还树立了水遗区域保护理念,以及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她表示,在水遗新实践方面,我国水遗保护不但扩大了空间范围,而且还新增了保护内容。但是,在水遗保护方面,我国还面临着在一些问题,如盗捞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紧接着,刘丽娜老师还对全世界水下遗产保护的经典法律案例进行了分析,比如1972《荷兰和澳大利亚关于荷兰古代沉船的协议》,1989阿拉巴马号沉船,La belle案,《关于RMS titanic沉船的协议》等多个国际上具有争议的重大沉船案。每一件案件刘老师都向同学们进行了完整的剖析以及它们最终的判决结果。她还向大家详细介绍了《2001水下公约》秘书处、国际水下文化遗产委员会、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等国际上涉及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机构。

最后由华中科技大学姜洪涛老师对这场讲座进行了点评。首先他对刘丽娜老师的演讲表达了自己的赞同。同时,他说道:“这场讲座对同学们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希望青年学者能够提出独到的选题来弥补国家甚至国际社会的研究盲区。”
讲座结束后,我校法学系张宇庆老师谈到:“这场讲座给我带来的最大的感受就是体验到了中国的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和技术自信,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有了高度的自豪感。”

2016级法学专业的陈佳妮在听完讲座后表示,作为一名文华法学学子,应该努力的把法学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相结合。她说道:“这也为我们今后的学业研究提供了一个方向。